


使用建議使用方式和時間
1.置於冷凍庫......................20分鐘
2.置於冰水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30分鐘
3.有效冰敷,時間...........15分鐘
4.置於600瓦微波爐內.......20秒
5.置於熱開水......................7分鐘(用布巾包裹浸泡,請勿水煮)
6.有效熱敷時間...............15分鐘
冷敷包
主要成分:水、食用丙二醇、水、甲基纖維素
規格:15 X 10CM
製造商名稱:鴻興塑膠有限公司 中和廠
製造商地址: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16號5樓
許可證字號: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3384號
許可證字號: 北府中藥製 字第6131041262號
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3385號
許可證種類:醫器
醫療器材級數:第一等級
申請商名稱:6131041262 鴻興塑膠有限公司
申請商地址: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16號5樓
主要製造廠名稱:6131041262 鴻興塑膠有限公司中和廠
主要製造廠廠址: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16號5樓之1
主要製造廠國別:TAIWAN
販售業者:淞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
服務電話:02-29088160
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:
新北府林衛醫器販 字第MD6231000852號
衛福部一級醫療器材許可證:
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10448號
警語及注意事項
•兒童使用需要成人監督完成, 避免讓兒童作為嬉戲玩具使用。
•繃帶為貼身產品,基於衛生考量,因運動汗水浸潤之虞,貼身包覆的護膝、護腕、護踝等等,敏感肌膚者建議每次更換。
•除非商品瑕疵,拆封後如需辦理退貨,須恢復商品原狀。
• 若長期與同處熱敷及冷敷可能會造成燙傷或凍傷請小心使用。
• 本產品不可食用。
• 給嬰兒使用時,請多注意使用情況。
• 請勿放置於兒童易取處,並須在成年人監護下使用。
• 萬一本體破掉碰到身體或眼睛時,請用溫水沖洗,如有不適請就醫。
• 避免放置在高溫多濕太陽直射處。
•商品圖檔顏色因電腦螢幕設定差異略有不同,請以實際購買商品顏色為準。
•請將產品至於乾燥通風處,並遠離火源。
•七天鑑賞期非產品試用期,已拆封商品視同使用產品。
•鑑賞期內退貨時如產品有損壞、滅失、無法完整返還者應償還其商品的價額。